根据规定,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,也可能通过抽签方式征集,并须通过身体及健康检查。兵役登记原则上每年 10 月至 12 月底进行,被征召人员收到通知后,须在 30 天内完成报到。
服役期间,义务兵每月可获得 40 万柬币、约 100 美元的补贴,并享有伙食、营养、家庭补助、大米及制服等保障。学生、大学生、海外务工人员等符合条件者,可依法申请延期服役,最多可延期 4 次。
法令同时明确退役后的就业和复学保障。完成兵役者可凭服役证明返回原工作岗位,学生和大学生可恢复学业并保留此前成绩。此外,完成兵役人员申请成为职业军人时,将获得优先考虑。
政府还将成立国家义务兵役委员会,并建立各级执行机制,负责兵役登记、征集、抽签、体检、延期及申诉等相关工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