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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港与柬埔寨新闻

劳工部介绍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

申领生育津贴须提交医院证明、子女出生证明、社保卡、身份证、申请表、指定银行账户等材料;在非社保合作医院分娩者,须到合作医院接受产后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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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发布时间:

原文内容

所需材料包括:  出院证明或分娩证明  子女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副本  国家社会保障基金(NSSF)社保卡  柬埔寨公民身份证  每日津贴申领表  爱喜利达银行或加华银行账户  授权委托书(委托亲属代领时,须一并附上该亲属的身份证)。 另须注意,如在非NSSF合作医院分娩,当事人须到NSSF合作医院接受产后健康检查,方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。 作者:ធី លីថ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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