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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港出新规:出租给外国人必须装监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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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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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港市政府近日发布新规,进一步加强对涉外居住区域的管理,以提升治安水平并配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相关措施已正式纳入市政管理法令执行范围。

1 月 18 日下午,西港市长苏加达通过脸书发布通告,要求将房屋出租给外国人的业主及管理单位,严格落实 1 月 5 日公布的市政管理法令。其中明确规定,凡出租房屋供外国人居住的住宅区,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,监控录像资料需至少保存 90 天,供执法部门依法调取检查。

同时,对于园区式、集中居住或统一管理的场所,还须建立完善的人员出入登记制度,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。市政府表示,此举旨在强化安全监管和公共秩序管理,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效支撑,并提醒业主和管理方切实履行责任,确保相关资料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。

本台综合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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